冷血殺手談人道
寫畢〈譯道之於動漫迷〉一文,除了在自己的《刻石錄》上發佈,也刊於《輔仁媒體》上。此外,還有大陸網友轉載至「Acfun」網站。文章引來一些回響,可惜因在下事忙,至今才能回覆。
有人說,有回響就是好事,起碼比沒人理會好。可是,若你看到那些回應,十之有六、七、八甚至九,都是把你費脣舌、時間、心機說過的話完全無視掉,並只懂抽出一兩句他不中聽的片言隻語,來扭曲、謾罵,你還會覺得是好事嗎?回應者說的,也不是甚麼洞見,而只是他一己想當然,卻沒有客觀道理支持的論述。而這些論述,還是早已在你的文章裏,經你充份論證推翻了的。
在下的文章,在《輔仁》上的回應還算好。即使回應者對不同意我的言論,反駁時還盡量訴之以理。在「Acfun」上的,卻有不少是上述那種反理性、反智的批鬥。在下的大陸朋友安撫我說,這文章在「Acfun」上的「遭遇」已不錯,起碼還有一定數量的發言者認同在下文中所言。也許,在該網站上芸芸「黑粵語」(看到粵語就說粗言、罵「鳥語」、肆意歧視侮辱)的留言汪洋中,這文章的「遭遇」已是少數例外。
但這不等於那些無視文章內容的回應,甚至不理性的謾罵,應當存在,而且不被有識之士指正。
就如在〈譯道之於動漫迷〉文中,我已指出翻譯學的發展,早就不囿限於「信、達、雅」,還有許多不同學派、思辯、理論探索與實例硏究。結果在回應中,還是有一堆留言者無視之,想當然地一味高擧「信、達、雅」,又想當然地謂「信」比「達、雅」重要,再想當然地把「信」扭曲爲字面上的直譯、硬譯。凡是不依字面硬譯,就說成是不可接受、「不是翻譯」,罵人沒資格談翻譯(註1)。
若他們所言可取,那麼古往今來,全球許多翻譯家、翻譯學大師,都沒資格談翻譯。
任何受過一定程度敎育的人,都應該知道:語文是傳情達意的工具,是思想的載體,但語文本身有其限制,說話或撰寫者要表達的思想或感情,不一定是語文的表面意思,可能是它的聲音、它的喻意、它在特定文化下的指涉、它在某些環境裏的效果……等等,甚至是上述多種的混合。若要譯得可信,你必須先了解原文本(original text)要傳達的是甚麼——是它的表面意思?還是它的其他效果?像我在〈譯道之於動漫迷〉裏,引用〈勿做人肉字典機〉一文中擧過的例子:「Peter Piper picked a peck of pickled peppers」,這句句子,除非出現在文法敎科書裏,又或作爲推理故事的線索,否則它在一般對話中,要傳達的意思就只是急口令而非字面意思。這點我說得相當清楚,理論上也應是大家客觀能見的——要是大家都肯客觀看事實,而不是聽到不中聽的聲音就存心找碴。
反對者連原文本要表達甚麼都不明白,連自己也不能可信地掌握原文本的意義,就覺得自己那套字面硬譯才是「信」。若有人「不把原文的意思直接翻譯(一郎按:指字面硬譯)給你」,而是理解原文本意義後,譯出致力趨向等效的譯文,他就要批鬥作「香港那些譁眾取寵的爛翻譯」、「只不過是某些人自認爲作爲翻譯者的優越感罷了」(註2)。到頭來,若按其所言,硬譯出一堆與作者要傳達的意義風馬牛不相及的文字(例如毫無舌頭打結感覺的「風笛手彼得撿了許多醃辣椒」),屆時眞正「爛」的是何人或何物?是誰爲了死抱其「優越感」,而殺害了翻譯之道,殺害了作者本來要傳達的意思?
說到底,這些主張直譯、硬譯的人,從來沒有對翻譯一事負過任何責任,連最基本的虛心求知都沒有,對作品傳意的思考都完全欠奉。他們推擧違反譯道的、與等效背道而馳的、與原作效果越走越遠的譯文或翻譯方針,並強要別人依從,這無異於殺死翻譯。一個冷血殺手,殺了人後,卻大談扭曲了的人道主義,宣稱人道主義支持殺人,這不啻荒謬,更是人類智慧的踐踏。同理,一個翻譯殺手,殺了翻譯後,卻大談違反譯道的翻譯方法,宣稱把傳意謀殺掉的方法才是譯道,這事不荒唐嗎?
發表這些言論的人,都沒提供仔細的立論,讓別人看到其論據、論證過程。他們頂多只懂把轉化套用在錯誤的例子上(例如說把看到大笨鐘的倫敦更換作上海),樹立稻草人再將其打倒。使用如此的詭辯法,根本並非理性討論(註3)。若讀者懂得理性的邏輯思辯,相信不必在下費脣舌再解釋其謬誤。
還有,縱觀各樓層的回應,當中尚有許多對翻譯的誤解。諸如有人認爲一篇譯文要爲其他人拿來「譯上譯」服務,讓其他人依譯文來「譯上譯」時不要出錯;或者把譯者視爲彷彿替受眾預先査了字典、抄了解釋的人,有責任爲受眾作免費補習,讓受眾了解急口令字面上的各個詞彙,以及這些詞彙的背景,卻不管那些東西與故事有沒關係,是否作者要傳達的效果。他們把一些不必要的、附加的東西,當成翻譯之本,卻連字幕翻譯最根本的條件,好像讓觀眾能及時看到譯文,與畫面、劇情同步理解等,都完全無視。因篇幅關係,請容我留待日後才仔細解說。要是他們發言前都能先虛心求知,有了客觀認知再公允評議,而不是把一己的「想當然」神化,用這迷信來凌駕道理,那就阿彌揭諦、哈里路亞!
註1:見 http://www.acfun.tv/a/ac602754 回應欄中第6樓的發言,同時參見第13、16、39、82、90、92等樓層。
註2:見 http://www.acfun.tv/a/ac602754 回應欄中第92樓的發言。
註3:見 http://www.acfun.tv/a/ac602754 回應欄中第82、92樓等的發言。
— 2013/07/31 18:02 +0800
討論區
(轉載自小弟於噗浪的回應)
我覺得所謂「信、達、雅」和「等效」其實並沒有牴觸,片面高舉「信、達、雅」之輩其實只是學藝不精,曲解其意。
正如你所言,「信」並不是指字面硬譯,而是要顧及文化差異,融會貫通,將原作者的深層意思傳達給讀者,這才是「信」之真義。
「達」者,文句通順是也,這點相信大家都沒有分歧。有人認為「達」是指譯作易讀的文字(註),我卻不這麼看。「達」者,只須譯文合乎目標語文的語法即可,即使譯文艱澀難明也可以算「達」。當然,這兒是指為了保留原文文字風格而故意使用艱澀難明的文字。如果原文是淺白文字,卻譯作艱澀的文字,這就不是「雅」了。(何譯「雅」見下述。)
「雅」者,片面理解是文句優雅,可是這樣理解卻大錯特錯。事實上,「雅」應該理解為盡量還原原作者的文字風格。原文「雅」,譯文固然要「雅」;原文「不雅」,譯文就應該「不雅」,難道原文是小混混吵架都要變成文縐縐?當年嚴復之所以用「雅」這個字,可能是同時代限制有關。當年的翻譯通常都是學術文章和經典文學,用詞偏向優雅(最少不會有粗俗文字),所以就用「雅」這個字替代「還原原作者的文字風格」這個概念。如果這樣子理解「雅」的話,其實和「等效」的意思差不多。
我相信嚴復所說的「雅」原意不是真的指優雅,而是指跟隨原文的文字風格。但是當年幾乎不會翻譯市井粗俗文字,所以才用「雅」來替代這個概念。現今翻譯包羅萬有,已經不止於經典文學作品,也包括現代小說、漫畫,甚至電視劇,這些作品有不少場合需要使用粗俗文字。因此,「雅」這個概念應該更廣義去理解,而不是困於嚴復的時代。
註:參見綿羊的譯心譯意:另一個角度看「信、達、雅」